海外高级专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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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体介绍-- 国家外专局及教育部外国文教专家项目介绍

作者:日期:2016年09月03日 16:03点击:

?国家外国专家局及教育部重点项目情况汇总2016-4

实施单位

项目

名称

指导思想

建设目标

具体要求

工作时间

经费支持及执行时间

申报时间及校内申报部门

备注

国家外专局

引进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重点支持计划

落实中央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大力度吸引海外高层次文教专家,鼓励聘请专业水平高、在华工作时间长的外国专家。

推动高校重点学科建设和高水平人才培养,提升高校的综合实力和国际影响力

聘请的外国文教专家中的国外工程院/科学院院士、世界知名大学教授、相关领域的学科带头人、国际学术界享有较高学术地位的知名专家等。申报专家纳入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

国内工作时间:每年必须在华工作5个月或5个月以上(含1年多次来华)教学和科研成果突出的。

每项目支持27万/年;执行期为1年

每年7—8月/国际处专家交流科

具体见通知和申请书

国家外专局

诺贝尔奖获得者校园行

将引进国外重要智力资源和弘扬青年学生中的科学精神结合起来。

拓展学生国际化视野,提高学生创新能力

诺贝尔奖各学科获奖专家

国家外专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

该项目经费为9万/人;单次

每年7—8月/国际处专家交流科

具体见申请书

国家外专局及教育部

海外名师项目(每个学校限报1个/年)

支持高校聘请一批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海外名师来华任教和合作科研

为提高我国高等教育质量,增强高校综合竞争能力

指在某一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国际公认的较高学术造诣的外籍专家或学者,如现任(或曾任)相关领域权威学术组织或者研究机构的主要职务,或重要学术会议的主席或者主旨报告人,或重要学术刊物的主编、副主编或者主要审稿人,或权威奖项(如,菲尔兹奖、诺贝尔奖、图灵奖等)得主等;可为现职或者退休。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专家或者学者,以及已获得外国永久居住权的中国国籍专家或学者;需与地方所属高校联合实施项目。

每年在华工作累计不少于60天,其中在项目联合实施学校工作不少于10天。

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年;执行周期最多不超过5年。

每年7—8月/国际处专家交流科

具体见申请书

国家外专局及教育部

学校特色项目(每个学校限报1个/年)

为推动高校在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工作中实施差异化战略

旨在促进高校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内部管理等的提升,特别鼓励高校聚焦某一方面或者某一领域实现不断改进和持续进步

高校通过具有鲜明特征或者独特运作方式实施的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外籍教师从事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和管理等工作的项目,但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专家或者学者,以及已获得外国永久居住权的中国国籍专家或者学者。获准立项的项目不得仅聘请1名专家或者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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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年;执行周期最多不超过3年。

每年7—8月/国际处专家交流科

具体见申请书

国家外专局

高校重点引智项目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规划,结合单位实际和学科特色申报,鼓励创新开展外专聘请项目

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引进优质国外智力资源和拔尖创新人才(团队)

引进世界前100所大学知名专家学者,重点项目所聘请专家开展的科研工作现阶段必须在世界范围内的行业和专业领域具有先进性、前瞻性,对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本省区域经济社会建设及学校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的项目及专家将获得重点支持,专家职称原则上要求副教授及以上。

到校工作时间不少于7天。根据项目实际支持差旅、薪酬和餐宿费用。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项目预期效果

每年7—8月/国际处专家交流科

具体见申请书

国家外专局

创新引智基地(111引智基地)

请参考2015年度下发的《关于申报2016年度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的通知》

http://www.safea.gov.cn/content.shtml?id=12748150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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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专局

文教类“高端外国专家项目”

请参考2015年度下发的《关于申报2016年度文教类“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的通知》http://www.safea.gov.cn/content.shtml?id=12748373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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